商品
類別 |
終身壽險;不分紅保險單 |
商品
特色 |
單利增值期間保額HIGH。
複利增值期間保價HIGH。
保障終身理財好利HIGH。
免體檢額度寬,保障好實在。
可附加任何附約,保障真週延。 |
給付
內容 |
身故保險金 |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者,本公司按被保險人身故當時基本保險費為準,按下列三款計算方式所得金額最大者給付身故保險金:
一、當年度保險金額。
二、表定年繳保險費總和。
三、保單價值準備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時,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
| 完全殘廢保險金 |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致成附表(完全殘廢表)所列完全殘廢程度之一者,經醫院醫師診斷確定後,本公司以診斷確定日為準,按下列三款計算方式所得金額最大者給付完全殘廢保險金:
一、當年度保險金額。
二、表定年繳保險費總和。
三、保單價值準備金。
被保險人同時有附表(完全殘廢表)所列二種以上完全殘廢程度時,本公司僅給付一種完全殘廢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致成附表(完全殘廢表)所列完全殘廢程度之一時,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
| 祝壽保險金 |
被保險人於保險年齡達一百一十一歲之保單週年日仍生存,且本契約仍屬有效者,本公司按當年度保險金額給付祝壽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
投保
規定 |
1.投保年齡 / 14足歲起至繳費期滿不超過75歲。
2.繳費年期 / 10、15、20年期。
3.保險金額及所繳保費 / 最低承保金額:10萬。
最高承保金額詳本險之最高投保金額表。
4.繳費方式 / 年繳、半年繳、季繳、月繳。 |
| 圖例 |
《例》被保險人35歲,男性,繳費期間20年,基本保險金額100萬元,年繳保險費 169,000元。
◎身故給付:按下列三款計算方式所得金額最大者給付身故保險金:
一、當年度保險金額。
二、表定年繳保險費總和。
三、保單價值準備金。 |
其他
規定 |
1.體檢規定 / (1)健康告知無異常者,累計壽險有效契約保額1000萬(含)以下免體檢,健 康告知有現症或既往症者,依其相關疾病問卷,逕行核定。
(2)累計壽險有效契約保額1001萬以上皆須體檢。
(3)附加醫療險者,依現行體檢規則加做相關檢查。
2.續期保費折扣 / 續期保費以金融機構轉帳者,享有保費1%折扣。
3.附加附約 / 可附加任何附約。
4.集體彙繳 / 不適用。
5.高保額折扣 / 無。
6.其他規定依現行投保規則。 |
| 1. |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
| 2. |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
| 3. |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並把握保單契約撤銷之時效(收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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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面頁內容僅供商品簡介,詳細內容以保單條款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