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服務 保費 契約 理賠
公司更名換發保單 主約被保險人身故或全殘處理  生存年金滿期金給付
申請書時效 申請書填寫  
投保年齡更正 變更退費處理 受益人變更
服務人員離職通知書 長年期附約終止 附約附加
附約終止 保單借款 保單補發
保額增加權 契約轉換 紅利給付
英文投保證明 要保人變更 海外緊急援助
健康聲明書 終止契約 復效
猶豫期變更 郵寄辦理 集體彙繳件
經濟困難處理 道路救援 錯誤更正
縮小保額 職業變更 簽章式樣變更
繳別變更 繳清、展期 其它

◎公司更名換發保單
1.本公司更名,保險單是否要全面更換?
答:本公司更名悉依政府相關部會之法定程序辦理,並於更名申請完成後依法公告三天,另由業務同仁轉交本公司致保戶更名信函,已做充分說明,故不再全面換發保險單。

2.本公司更名,保險單可以如何處理?
答:本公司更名,保全科於近期所有契約變更件均加貼更名批註書,倘未做變更但要求加貼批註者亦可將保險單寄回處理。

 


◎主約被保險人身故或全殘處理
1. 主約被保險人若身故附約配偶及子女之契約是否仍有效?應如何處理?是否需補差額?保費應如何計算?
答: (1)主約被保險人身故,依條款約定配偶及子女附約應同時終止。
  (2)惟配偶及子女若投保長年期附約有可相對應之主契約可轉換者,可於申請理賠之同時
   檢附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提出申請。
  (3)應補已經過期間之保價差及未經過期間之保費差。
  (4)以原投保年齡計算保險費。。
  (5)若配偶及子女其終身型健康保險及壽險附約於契約投保時有申請附約延續批註條款,
   得依此批註條款延續其附約效力。

2. 夫妻離婚則附約配偶及子女契約是否仍有效?應如何處理?是否需補差額?保費應如何計算?
答: (1)仍然有效;除非是投保『夫妻終身壽險』(JLA)者,夫妻離婚依條款約定夫妻發生離婚
   或婚姻撤銷之情事時,該契約即行終止,且離婚生效日或婚姻失效日之翌日起,本公
   司不負保險責任,要保人應於本契約終止後6個月內,向本公司申請退還保價。
  (2)惟配偶及子女若投保長年期附約有可相對應之主契約可轉換者,可於申請理賠之同時
   檢附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提出申請。
  (3)應補已經過期間之保價差及未經過期間之保費差。
  (4)以原投保年齡計算保險費。


◎生存年金滿期金給付
1.我的年金該如何領取?若要變更給付方式將如何辦理?
答:(一)本公司對生存、滿期保險金(年金)給付採主動發放,方式有二:一為開立指定
                      受益人為受票人之禁止背書轉讓支票給付,並由現任收費或服務人員送交受益人
                      簽收;另一方式為匯入受益人指定帳戶中。
        (二)目前本公司預設以支票方式給付生存、滿期保險金,若保戶欲以匯款方式或由匯
                     款改以支票方式給付,需於給付日前月1日前,以「年金/滿期金給付方式變更申
                     請書」申請辦理變更。

2.我是投保長青保險B型每三年還本,現已快滿三年了,何時才能拿到還本金?
答: (一)本公司還本型商品符條款約定之應給付時機,本公司保全科將在應給付日前預開
                       支票,並在給付日前將該筆給付支票寄達各收費組及服務單位,由現任收費/服
                       務人員送交受益人簽收。
   (二)若採以匯款方式則將於應領日(滿期給付則滿期日翌日)匯入受益人之指定帳戶
                       中,遇假日則順延。

3.我已經可以領還本金,但我有保單借款未清償會從年金扣掉嗎?
答:生存保險金給付時會扣除給付後之整張保單借款超貸部份之本金及利息後給付;滿期保險金給付時會先行將保單借款本息全數扣除後予以給付。


◎申請書時效
1. 保全申請事項之相關表報是否有時效性?
答: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健康聲明書之時效為三十日,逾期者請重立。

◎申請書填寫
1. 何種變更需附約配偶及子女之簽章?
答:辦理復效及配偶、子女追加附約,其配偶、子女必須一併於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被保險人健康聲明書內容一一親自簽章。

2. 未成年子女是否可由法定代理人代簽名?
答:未成年子女七歲以下,可逕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簽字辦理。

3. 保單借款時被保險人為未滿七歲之子女是否一定要簽名可蓋手印嗎?
答:倘被保險人為未滿七歲之子女不一定要簽名,但其法定代理人一定要簽名。

4. 申請書填錯若有塗改該如何處理?
答:應請要保人於塗改處簽名。


◎投保年齡更正
1. 投保時年齡計算錯誤應如何處理?
答:保險年齡錯誤,會導致保費計算錯誤,應檢附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證明文件送保全科辦理變更。保全科將依變更後年齡重新計算保險費,欠繳者,則通知補繳;變更後契約內容依投保規定處理之。若變更後年齡大於最高投保年齡,則以無效契約方式處理。

2. 投保時年齡計算錯誤,且實際投保年齡不符合承保規定公司會如何處理?
答:投保時之真實年齡不符公司投保規定年齡,其契約無效,無息退還要保人已繳之保險費。


◎變更退費處理
1. 因辦理契約變更需要退費會如何處理?
答: (1)、首期保險費若經聯名卡或信用卡扣款者,猶豫期間辦理變更之退費,比照新契約
    之契約撤銷退還發卡銀行。
  (2)、其他變更退費1000元以下者抵繳下期保費,退費1000元以上者得開立支票,或匯入要保人帳戶。

2. 契約變更有退費但不足1000元,一定要抵繳保費嗎?
答:仍可依保戶要求開立支票或匯入要保人帳戶。


◎受益人變更
1. 受益人是否可隨時變更,要如何處理?
答:契約有效期間內,要保人可隨時提出申請,經被保險人同意,並填立『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辦理受益人變更。受益人變更申請,請逕於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上載明變更後所有受益人姓名、ID、與被保險人關係、並告知為均分或順位,並經要、被保險人親自簽章,依變更程序送保全科辦理即可。

2. 受益人變更應注意那些事項?
答: (1)原則上受益人與被保險人須具有保險利益。
  (2)以僱傭關係承保件,其身故受益人至少須與家屬並列,不得單獨指定為僱主。
  (3)傷害、醫療、殘廢給付受益人一律為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指定或變更。
  (4)受益人指定為債權人,須同時檢附法院公証債務證明。且其債務金額必須高於該保單之意外身故保額。

3. 繳費期滿後可否變更受益人?
答:可。凡是有效契約事故未發生前皆可由原要保人提出申請,經被保險人同意,以『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申請變更,新受益人與被保險人具有保險利益者,即可辦理。



◎長年期附約終止

1. 長年期附約終止(含壽險及健康險)應如何退費?
答: (1)長年期壽險附約:保險費繳足且經過滿一年以上者累積有解約金者,退還解約金。
  (2)長年期健康險附約:退還未到期保險費。


◎附約附加

1. 醫療險是否可隨時申請附加?年齡如何計算?
答: (1)醫療險可隨時附加;惟一年期健康險之生效日為行政助理受理翌日,長年期健康險之
   生效日為行政助理受理翌日之最近下一投保月日(月定點)。
  (2)投保年齡之計算均從生效日開始計算。

2. 溫馨終身醫療日額保險附約是否可隨時申請附加?
答:溫馨終身醫療日額保險附約可隨時提出申請。

3. 申請附加溫馨終身醫療日額保險附約應備文件?
答: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被保險人健康聲明書。

4. 中途附加一年期附約如何計算補費?
答:自生效日起按天數補收至下次應繳費日之未到期保費。

5. 申請中途附加溫馨終身醫療日額保險附約之生效日為何時?若申請日至生效日間發生事故是否理賠?
答: (1)行政助理受理翌日之最近下一投保月日(月定點)。
  (2)在未生效之前本公司不負理賠之責。

6. 豁免保險費附約是否可隨時申請附加?
答:豁免保險費附約附加須於保單週年日前一個月提出申請,本附約繳費終期不得逾主契約繳費終期,且主契約繳費期滿時,要保人年齡不得超過65歲;另保單年繳化保費不足一萬元,以一萬元保額保費計算。

7. 附加豁免保險費附約應備文件為何?
答: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要保人健康聲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