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服務 保費 契約 理賠
公司更名換發保單 主約被保險人身故或全殘處理  生存年金滿期金給付
申請書時效 申請書填寫  
投保年齡更正 變更退費處理 受益人變更
服務人員離職通知書 長年期附約終止 附約附加
附約終止 保單借款 保單補發
保額增加權 契約轉換 紅利給付
英文投保證明 要保人變更 海外緊急援助
健康聲明書 終止契約 復效
猶豫期變更 郵寄辦理 集體彙繳件
經濟困難處理 道路救援 錯誤更正
縮小保額 職業變更 簽章式樣變更
繳別變更 繳清、展期 其它

◎猶豫期變更
1. 何謂『猶豫期』?
答:要保人於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十日內,得以書面檢同保險單親自或掛號郵寄本公司撤銷本契約。此十日即為所謂猶豫期間。

2. 猶豫期變更應備文件?
答:除需檢附保險單、首期送金單外,餘依變更之項目同一般之變更。


◎郵寄辦理

1. 保戶是否可自行直接以郵寄方式申請契約變更?
答: 保戶可直接郵寄申請契約變更,但保全科於收到保單及文件後,視變更之內容照會服務人員或保全員連繫保戶並加以服務。


◎集體彙繳件
1. 變更為集體彙繳件申請之時間?應備文件?
答: 繳費期間內隨時都可辦理。新成立之集體彙繳件每份保單均應附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集體彙繳件要保人同意書、該團體須附一份集體彙繳件團體聲明書,員工之在職證明及員工家屬關係證明;若僅是個別保單加入已成立之集體彙繳件,則只要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集體彙繳件要保人同意書即可。

2. 集體彙繳件之定義?親戚朋友也可以加入嗎?應備文件?
答: (1)指集合同一團體內所屬員工或員工及其家屬五人以上,經契約當事人同意,而集體
    向本公司投保之團體。
  (2)同一團體內所屬員工或員工及其家屬。
  (3)以員工身份加入者須附在職證明,以家屬身份加入者須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

3. 申請變更為集體彙繳件繳法及收費地址一定要一樣嗎?
答: 繳法限自動轉帳,限同一收費地址。

4. 申請變更為集體彙繳件之受任人應如何辦理?
答: 受任人須符合集體彙繳件定義之團體之員工,且為申請集體彙繳表單中之要保人或被保險人。

5. 申請變更為集體彙繳件是否有險種及額度之限制?
答:視各險種之投保規定辦理。


◎經濟困難處理

1. 若投保數年後覺得經濟有困難,無法繼續繳費,卻想享有保障要如何處理?
答: 保戶無法繳費又希望享有保障的情形下,可利用過往所累積之保單價值準備金購買保障,大致有下列幾種方法:
  1、辦理變更『減額繳清保險』,此乃以其保單價值準備金作為一次繳清的躉繳保險費
    ,向本公司申請改保同類保險的『減額繳清保險』。要保人變更為『減額繳清保險
    』後,不必再繳保險費,本契約繼續有效。其給付條件與原契約同,但保險金額以
    減額繳清保險金額為準。
  2、辦理變更『展期定期保險』,此乃以其保單價值準備金作為一次繳清的躉繳保險費
    ,向本公司申請改為『展期定期保險』,其保險金額為原保險金額扣除保險單借款
    本息或墊繳本息後之餘額。要保人不必再繳保險費,但不得超過原契約的滿期日。
  3、辦理縮小保險金額,繳費年期同原契約,以後每期負擔較少的保險費。
  4、如果只是一時無法繳出一大筆保險費者,可變更為較小繳別,將應繳納之保險費按
    較小繳別每期繳納,以減輕每期保險費之負擔。


◎道路救援
1. 要怎樣才有道路救援的資格?
答: 凡是保戶皆可享有本公司所提供之道路救援服務。

2. 如果我在路上有需要道路救援時,要如何求援?專線電話號碼?
答: 可隨時使用24小時全年無休服務電話為:(02)2523-5087,要求道路救援。


◎錯誤更正

1. 保單所記載之姓名、身分證號碼、性別錯誤要如何處理?
答: 若要保書內容填寫正確,純為保單印製錯誤者,請服務人員檢同保單、業務連繫表送契約科重製保單。若為要保書內容填寫錯誤,請附上保單、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證明文件,送保全科辦理變更。

2. 若要變更姓名應備文件為何?
答:(1)要、被保險人更名時,須以原要保書留存式樣申請,並請其一併於申請書上留下
    變更後新簽章式樣,法人要保件須同時檢附『營利事業變更登記證』影本。該契約
    原已保單借款未同時清償,請重立借據。
  (2)應附保險單、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戶籍謄本(有記載更名事實之戶口名簿
    亦可)、法人要保件須附營利事業變更登記證。


◎縮小保額
1. 欲減少投保金額應如何申請?
答: 應於應繳月或前一個月內提出申請,可連絡服務人員辦理。該項變更須檢附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保單送至保全科,當期保費則俟保全科通知後,逕依補收通知單內容收取變更後內容之保費。縮小後保額不可低於該險最低承保限額,主契約縮小保險金額後,其附約需依投保規定一併處理。

2. 保險金額縮小其縮小部份會如何退費?
答: 保額減少部份視同終止契約,原契約繳費累積達有解約金者,予以退還該減少部份保額之解約金。


◎職業變更
1. 被保險人更換職業是否需要通知公司辦理變更?
答: 被保險人職業工作內容變更應即時通知本公司,檢附保單、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至保全科辦理。並於契變書之第11項,註明服務公司、職務及工作內容以利契約變更之辦理。

2. 被保險人更換後之職業屬本公司拒保範圍,則該如何處理?
答: 被保襝人所變更的職業或職務依照本公司職業分類在拒保範圍內者,本公司於接到通知後得終止本約,並按日計算退還未滿期保險費。

3. 被保險人更換職業後保費若有增加或減少,保費應如何計算?
答: 職業類別變高者,自助理受理翌日起至下次應繳費日補收差額保險費;職業類別變低者,自助理受理翌日起至下次應繳費日退還差額保險費。


◎簽章式樣變更
1. 簽名式樣變更要如何申請?有何注意事項?
答: 附保險單、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於變更申請書上註明變更簽名式樣,並加註『本保單自契約始期所有約定告知暨聲明事項均屬事實』,同時留下新舊簽名式樣,另應注意的是此項變更應有二位見證人,其中一人應為處經理以上主管。

◎繳別變更
1. 繳別變更(年繳變更為月繳)要何時申請辦理?
答: 繳別變更應於應繳當月或前一個月內提出申請,當期保費一併補收。

2. 繳別變更要如何補費?其計算方式?
答: 繳別由小繳別變更為大繳別,會計算新繳別與舊繳別中差額月份應補保費。舉例來說:保單原為月繳已繳二個月保費欲改為年繳,本公司將以年繳保費除以十二,乘上未繳10個月,即為應補保費。


◎繳清、展期

1. 何謂『減額繳清保險』?
答:1、要保人繳足保險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要保人得以當時保單價值準備金之
    數額作為一次繳付之躉繳保險費,向保險公司申請改保同保險的減額繳清保險。變
    更為『減額繳清保險』後,不必再繳保險費,本契約繼續有效。其給付條件與原契
    約同,但保險金額以減額繳清保險金額為準。要保人選擇改為『減額繳清保險』當
    時,倘有保單紅利、保單借款或欠繳、墊繳保險費的情形,本公司將以保單價值準
    備金加上本公司應支付的保單紅利扣除欠繳保險費或借款本息或墊繳保險費本息後
    的淨額辦理。
  2、若主約無繳清保額,而附約有繳清保額則只能辦理該附約之『減額繳清保險』。

2. 何謂『展期定期保險』?
答:要保人繳足保險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要保人得以當時保單價值準備金之數額作為一次繳付之躉繳保險費,向保險公司申請改為『展期定期保險』,其保險金額為原保險金額扣除保險單借款本息或墊繳保費本息後之餘額。 如當時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營業費用後的數額超過展期定期保險至滿期日所需的躉繳保險費時,其超過款額作為一次躉繳保險費,購買於本契約原約定之繳費期滿時給付的『繳清生存保險』。要保人選擇改為『展期定期保險』當時,倘有保單紅利、保單借款或欠繳、墊繳保險費的情形,本公司將以保單價值準備金加上本公司應支付的保單紅利扣除欠繳保險費或借款本息或墊繳保險費本息後的淨額辦理。各險種辦理展期之處理,請參閱各契約條款,本公司悉依條款約定辦理之。

3. 要如何申請辦理減額繳清保險?
答:附保險單、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要保人身分証正反面影本於應繳費日前提出申請即可。

4. 若主契約辦理減額繳清保險及展期定期保險,附約是否可以保留?
答:主契約辦理繳清、展期保險後,其附約的處理如后:長年期附約得依該約條款內容規範同時變更為繳清、展期保險;或同時終止。一年期附約則同時終止。

5. 若主契約辦理減額繳清保險及展期定期保險,其日後紅利要如何處理?
答:契約辦理繳清、展期保險,紅利同時結清,併入保單價值準備金計算繳清保額或展延期間。辦理繳清、展期保險,紅利給付方式須同時變更為儲存生息。

6. 還本型商品辦理減額繳清後其將如何計算還本金?
答:要保人申請變更為『減額繳清保險』後,不必再繳保險費,契約繼續有效。其給付條件與原契約同,但保險金額以減額繳清保險金額為準。

7. 還本型商品辦理展期定期保險後是否仍可還本?
答:如當時保單價值準備金的數額超過展期定期保險至滿期日所需的躉繳保險費時,本公司
  依投保類型分別處理,舉例如下:
  1、長青A、B型:其超過款額作為一次躉繳保險費,購買於本附約期滿時給付的「繳
    清生存保險」。
  2、長青C、D、E型:本公司退還其超過款額。


◎其它
1. 若主被保險人身故,其附約被保險人權益是否會受影響?
答: 主約被保險人身故,若附約被保險人有長年期壽險附約,將可對應轉成主契約使保障繼續延續。 長年期醫療險及癌症險若有附約延續條款,則依此條款繼續有效。

2. 契約變更需補費,是否可開立支票繳納?票期?
答: 該照會單之補收,變更補費部份一律以現金或即期支票繳納之;續期保費部份則可以依保費科作業規定開立遠期支票繳交。

3. 保單繳費期滿後可否申請保額縮小及變更內容?
答: 保單繳費期滿後可申請保額縮小,視同部份解約退還縮小部分之解約金;由於已繳費期滿,保障內容不得變更。

4. 自動墊繳中可否申請契約變更?為什麼?
答: 自動墊繳中不能申請契約變更,因此時保單雖然有效,但繳費已異常,變更若涉及保費異動將造成保費部日後無法入保費之狀況。

5. 停售之商品可否申請更改年期?為什麼?
答: 商品停售自是所有年期均不再銷售,故不得更改停售商品年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