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保人變更
受益人變更
要保人姓名變更,若繳法為信用卡或自動轉帳者,須一併重立信用卡繳交保險費授權書或自動轉帳授權書
1. 變更者須同時於【新要保人簽章式樣】欄簽章2. 須有含該經手人及處經理之二人簽名見證;並註明『本保單自契約始期迄今之所有約 定暨告知聲明事項均屬事實』字樣
1. 變更後職業之確認2. 變更前發生保險事故者,權利義務關係悉依保險法令及契約條款處理3. 變更後保單內容依當時被保險人職業類別承保限制處理
僅變更收費地址可由要保人致電到0800083083服務專線進行變更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