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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戶服務

保單借款
  • 申請資格
    分期繳費契約要保人繳足保險費經過一年以上或躉繳契約保單簽收逾15天以上,累積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要保人得依條款約定在保單價值準備金範圍內向本公司申請保單借款。
  • 申請方式
    1.

    親臨辦理:要、被保人親臨遠雄人壽服務中心(台北總公司/台中分公司/高雄分公司)辦理。

    2.

    服務人員送件辦理:由服務人員親晤要、被保險人並親視簽署「保險單借款約定書」後送件辦理。

    3.

    線上保單服務:申請方式

    4.

    ATM保單借款自動化交易服務:申請方式

  • 應備文件
    1.

    保單借款約定書(需經要、被保險人親自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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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要、被保險人身分證影本(親臨櫃台辦理者需攜帶身分證正本)

    3.

    存摺影本(匯款給付件)

    4.

    委託代辦:

    (1)

    要保人、被保人及委託人身分證正本

    (2)

    委託書,由要、被保人親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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