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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戶服務

基本資料變更
  • 申請時間
    契約有效期間內,隨時可提出申請
  • 變更項目
    要保人變更
  • 應備文件
    1.

    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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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身分證影本( 註1)

    3.

    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註2)

    4.

    遵循洗錢防制法令之客戶身分辨識表( 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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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FATCA相關表單

    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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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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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投資型商品適合度調查評估表( 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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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要保人委託壽險業者辦理結匯授權書( 註3)

    8.

    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客戶適合度調查評估表( 註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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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匯率風險說明書( 註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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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證明文件
    1.

    繼承人聲明同意書( 註5)

    2.

    全戶戶籍謄本或「遺產稅繳清證明書」或「遺產稅免稅證明書」( 註5、註6)

    3.

    債務證明( 註7)

    4.

    被保險人在職證明文件( 註8)

  • 備註
    1.

    可辨識新要保人與被保險人關係之證明文件

    2.

    新要保人為「法人」身份時方須檢附

    3.

    投資型保險契約方須檢附,由新要保人填寫

    4.

    外幣保險契約方須檢附,由新要保人填寫

    5.

    原要保人身故時方須檢附

    6.

    全戶戶籍謄本須有除戶記錄及全部繼承人資料

    7.

    新要保人與被保險人為債權債務關係時方須檢附

    8.

    新要保人與被保險人為僱傭關係時方須檢附

  • 注意事項
    1.

    變更後之新要保人需符合保險法有關保險利益之規定,變更申請當時,保險利益的確認,須同時檢附證明文件

    2.

    變更要保人需由變更前、後要保人親自簽名提出申請辦理外,另需經被保險人同意並應於申請書上親自簽名確認

    3.

    新要保人須同時於「新要保人簽章式樣」欄簽章,聲明本保單所有權利、義務本人一併繼受

    4.

    變更後要保人之住所及收費地址有異動者,應同時載明一併辦理變更

    5.

    繳法若為信用卡或自動轉帳者,須一併重立信用卡繳交保險費授權書或自動轉帳授權書

    6.

    要保人變更涉及財產權益的移轉,本公司提醒您應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向國稅局辦理申報,以確保您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