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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說明保戶可授權醫院透過「保險科技運用共享平台」傳送醫療單據資料予遠雄人壽及其他指定之保險公司一併辦理理賠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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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對象遠雄人壽保戶專區會員,已成年且具完全行為能力之被保險人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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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範圍限個人險之健康保險、傷害保險的醫療保險金給付、失能險及重大/特定傷(疾)病醫療保險金為限,但不包含無記名式保單、旅平險保單及團險保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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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限制1.
保險金領取方式限以匯款方式給付予受益人本人之帳戶
2.申請時需填寫紙本「申請醫療理賠調閱及理賠申請轉送暨個資蒐集同意書」
3.僅限申請本公司合作之醫療院所之醫療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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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告知1.
理賠申請資料將轉送至指定之合作保險公司
2.依各保險公司保單條款約定,若需提供正本文件(如收據、調查文件等),將依各保險公司通知配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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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保險公司1.
壽險公司: 台灣人壽、保誠人壽、國泰人壽、凱基人壽、南山人壽、新光人壽、三商美邦人壽、中華郵政、第一金人壽、合作金庫人壽、富邦人壽、台新人壽、友邦人壽、元大人壽、全球人壽、法國巴黎人壽
2.產險公司: 富邦產險、和泰產險、泰安產險、國泰世紀產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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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醫療院所高雄榮民總醫院、新光醫療財團法人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屏東榮民總醫院、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國泰醫療財團法人國泰綜合醫院、臺北市立萬芳醫院、秀傳醫療社團法人秀傳紀念醫院、秀傳醫療財團法人彰濱秀傳紀念醫院、台南市立醫院(委託秀傳醫療社團法人經營)、高雄市立岡山醫院(委託秀傳醫療社團法人經營)、竹山秀傳醫療社團法人竹山秀傳醫院、員榮醫療社團法人員榮醫院、三軍總醫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宏其醫療社團法人宏其婦幼醫院、振興醫療財團法人振興醫院、臺中榮民總醫院、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國軍花蓮總醫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衛生福利部雙和醫院、國軍高雄總醫院屏東分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臺中榮民總醫院嘉義分院、臺中榮民總醫院灣橋分院、臺北榮民總醫院蘇澳分院、臺北榮民總醫院員山分院、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聯新國際醫院、臺北榮民總醫院鳳林分院、臺北榮民總醫院臺東分院、臺中榮民總醫院埔里分院、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臺北榮民總醫院、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屏東榮民總醫院龍泉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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