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查文號:民國101年09月24日 (101)遠雄壽字第1211號函
修正日期:民國113年10月01日 依113.06.28金管保壽字第11304207572號函修正
給付項目: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的退還、意外傷害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意外傷害失能保險金、
重大燒燙傷保險金、意外傷害住院醫療保險金、意外傷害長期住院醫療保險金、意外傷害住
院手術慰問金、意外傷害加護病房或燒燙傷病房保險金、二十年滿期保險金、非意外傷害事
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本商品無提供被保險人滿15足歲前意外身故之喪葬費用保險金)
商品類別:壽險+傷害險;不分紅保險單